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法询 > 福建 > 文章 当前位置: 福建 > 文章

福建厦门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

时间:2021-09-1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福建厦门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刚刚发布〔2021〕 第7号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当前厦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应配备适当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戴口罩,具备线上办公条件的提倡线上办公。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离厦。自2021年9月14日零时起,确需离厦的,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中秋博饼、民间信仰、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各类大规模群体性聚餐活动。

  五、全市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六、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七、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

  八、各单位、社区(村)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杀。

  九、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总台记者 陈庚 韩志涛)

   

福建本土疫情再起

责任编辑:刘德宾

上一篇:福建莆田阳性病例增至79例 仙游13日24点完成全域核酸检测

下一篇:厦门市提醒市民非必要不离厦

推荐阅读
合作网站 | 联系《法询网》 | 关于《法询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663924333  |  地址:WWW.FAXUNW.COM  |  电话:微信:faxun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