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微信登录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询资讯 > 文章 当前位置: 法询资讯 > 文章

卫健委发布调整辉瑞新冠口服病毒药物适应症

时间:2022-03-25    点击:49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调整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应症等内容的通知,将该产品适应症调整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不再允许青少年用药。此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对该产品的使用范围定义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大于等于40千克)。

责任编辑:宋文豪


閺€顖欑帛鐎规繃澹傞惍浣瑰ⅵ鐠э拷

瀵邦喕淇婇幍顐ょ垳閹垫捁绁�

閹扮喕闃块幍鎾圭セ閿涘本鍨滄禒顑跨窗缂佈呯敾婵傚灏炵划鎯у兊閸愬懎顔�

上一篇:找到黑匣子时的现场画面!还有这些最新情况

下一篇:一墙倒 八车毁:碑林区法院诉前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留言请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发言、积极发表您的知识与见解。法询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法询网:XXX(署名)”,欢迎转载,但需著名来源于”法询网“,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来函告知删除。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若因版权、失实等侵权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法询网(zxzxw@qq.com)处理。
昵称 * email 主页 验证码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吧。
法询网诚征合作 | 合作网站 | 联系《法询网》 | 关于《法询网》
法询网 版权所有 欢迎合作!联系QQ/微信:350273444 6634924333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2025107284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30533号|  网络信息服务许可证:京B2-20250642  |  地址:WWW.FAXUNW.COM  |  电话:13051989012 微信:faxunwcom  |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