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微信登录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法动态 > 法苑时空 > 文章 当前位置: 法苑时空 > 文章

还了钱,还能做朋友!

时间:2022-06-07    点击:452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金凤 - 小 + 大

还了钱,还能做朋友!

    法讯网讯 (通讯员 金凤)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便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通过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落幕。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朋友关系,被申请人于2021年4月18日在申请人处借款20000元,约定2021年12月30日前还清,并由被申请人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到期后,被申请人给付5000元,但剩余欠款15000元被申请人未履行偿还义务。经申请人多次催讨,被申请人均以各种理由未付,故申请人向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偿还借款15000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承办法官考虑双方系朋友关系,案件标的较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当即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在办案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解,被申请人积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当场给付了剩余欠款。

    法官提醒: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石,欠款长期不还,将严重损害个人的信用,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


閺€顖欑帛鐎规繃澹傞惍浣瑰ⅵ鐠э拷

瀵邦喕淇婇幍顐ょ垳閹垫捁绁�

閹扮喕闃块幍鎾圭セ閿涘本鍨滄禒顑跨窗缂佈呯敾婵傚灏炵划鎯у兊閸愬懎顔�

上一篇:买卖不成仁义在 法官释法解纷争

下一篇:小偷逃跑时溺亡家属索赔158万被驳回

留言请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发言、积极发表您的知识与见解。法询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法询网:XXX(署名)”,欢迎转载,但需著名来源于”法询网“,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来函告知删除。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若因版权、失实等侵权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法询网(zxzxw@qq.com)处理。
昵称 * email 主页 验证码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吧。
法询网诚征合作 | 合作网站 | 联系《法询网》 | 关于《法询网》
法询网 版权所有 欢迎合作!联系QQ/微信:350273444 6634924333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2025107284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30533号|  网络信息服务许可证:京B2-20250642  |  地址:WWW.FAXUNW.COM  |  电话:13051989012 微信:faxunwcom  |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