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微信登录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80
法询网[FAXUNW.COM]欢迎您的到来!诚征合作,联系QQ:663924333
法询网诚征运营总监和内容主编!联系QQ/微信:350273444
互联网www.faxunw.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法动态 > 法苑时空 > 文章 当前位置: 法苑时空 > 文章

吉林靖宇县:家犬伤人劳财伤情,法官有情调解心结

时间:2025-03-10    点击:710 次    来源:法询网    作者:丛旸 - 小 + 大

家犬伤人劳财伤情,法官有情调解心结

  法询网讯(通讯员 丛旸“感谢法官,给咱们唠明白了,既解决了眼前的问题,还把咱们的心结都打开了,以后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会尴尬。”两位刚刚经过民事法官调解的当事人,解开了心结。法官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与丰富的调解经验,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将剑拔弩张化为心平气和,把僵持不下转为握手言和。

  近日,吉林靖宇县发生一起因车辆入院调头引发的狗伤人事件。申某乘坐儿子驾驶的车辆前往靖宇县太平苗圃方向接家人。当车辆行驶至一处住宅,因车辆需要调头,便驶入申某家的院子。此时,房屋主人突然将车辆拦停,申某下车试图解释情况,不料却被这家散养的大黄狗咬伤。该狗一直处于未栓绳的状态,而狗主人明知此情况,仍拦停车辆,致使申某下车后遭遇意外。

    事件发生后,申某就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问题与孙某(狗主人)协商无果,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要求孙某赔偿医疗费并承担诉讼费。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考虑到此类案件通过调解既能化解矛盾,又能节省司法资源,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狗主人释明了《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规定,同时法官也劝导申某,应当考虑事发时孙某因申某驱车进入其私人领域,而着急询问申某原因的实际情况。经过法官多次沟通与协调,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孙某向申某支付了全额医疗费672.06元,并当场履行。此次调解为双方提供了理性沟通的平台,也让双方更加明晰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这起事件提醒大家,饲养宠物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饲养宠物应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纠纷发生。 


支付宝扫码打赏

微信扫码打赏

感谢打赏,我们会继续奉献精彩内容

上一篇:哪吒送来“法治盔甲”

下一篇:副部级"警虎"刘跃进贪1.21亿受审

留言请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发言、积极发表您的知识与见解。法询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法询网:XXX(署名)”,欢迎转载,但需著名来源于”法询网“,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来函告知删除。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若因版权、失实等侵权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法询网(zxzxw@qq.com)处理。
昵称 * email 主页 验证码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吧。

100""
法询网诚征合作 | 合作网站 | 联系《法询网》 | 关于《法询网》
法询网 版权所有 欢迎合作!联系QQ/微信:350273444 6634924333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2025107284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30533号|  网络信息服务许可证:京B2-20250642  |  地址:WWW.FAXUNW.COM  |  电话:13051989012 微信:faxunwcom  |  51La